关于中国音乐学院2018—2020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决定
国音工发〔2021〕14号
2021年,我校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学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事业发展,立足新时代,迎接新挑战,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服务教职工,共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和提高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国音乐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国音工发【2020】18号),按照各部门、社团推荐,经学校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评审、审议,公示等程序,共评选出先进集体11个、先进工作者38人,现表彰如下:
先进集体(11个):
党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处)、国乐系、教育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教学服务中心、附中
优秀工会干部(16人):
曾天、龙春芳、王楠、李墨、王征、郑琳韵、程慈、苏备、江春、肖威、杨木子、姜萌、苑望、胡丽莹、宋美彦、朱一菲
工会积极分子(13人):
刘颖、范仲萍、刘一、卞婧婧、刘洋、赵文、赵辉、董玄、方丽华、陆扬、孟庆洋、张丹、袁博
文体社团组织先进个人(9人):
刘诚、王运、高璇璇、胡美玲、井帷茳、刘睿博、沈通、张晓峰、冯济嘉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维护教职工、服务教职工,构建和谐美好校园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