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工作对学校建设发展的促进作用,推进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体化和长效化,夯实工会工作基层基础,激发工会工作活力,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工办发〔2018〕15号)和《关于推进新时期北京高校教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京教工发〔2018〕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中央群团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宗旨,以教职工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职工之家建设的新方向,扎实开展建家工作,丰富建家内容、创新建家形式、增强建家实效,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职工之家真正建设成为凝聚人心、引导职工、服务群众的坚强阵地,为推进学校“双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坚持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协调协作,完善党建带工建制度机制,注重突出教职工群众在建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精准发力、贴近需求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核心问题,聚力改进和加强工会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对症施策地开展建家工作,促进建家工作更加贴近党政所需、教职工所盼,增强建家工作的针对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建家活动教职工参与、建家成效教职工评议、建家成果教职工共享”理念,以会员评家工作为主渠道,把教职工群众满意率、认可度作为衡量建家工作实绩的根本标准,作为彰显建家工作实效的集中体现。
(四)坚持分级推进、持续深化的原则。制定完善的基层工会建家评价体系,确立分级建家的评价标准,健全考评管理机制,加大建家工作的奖惩力度,促进不同等级的教职工之家不断进步提升,增强建家工作的科学性、广泛性、持续性。
三、建家等级
教职工之家建设分为四个等级:国家级、北京市级、北京市教育系统、校级。
(一)国家级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
(二)北京市级为: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
(三)北京市教育系统为:北京市教育系统合格教职工之家;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职工小家、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职工之家。
(四)校级为:中国音乐学院合格教职工之家、中国音乐学院先进教职工之家、中国音乐学院模范教职工之家。
四、实施措施
(一)晋级制度
教职工之家评审按“合格”、“先进”、“模范”次序逐级晋升,未获得下一级称号的工会不得被授予高一级职工之家称号。获得校级“先进教职工之家”及以上的分工会,方有资格申报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教职工小家”;获得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方有资格申报北京市、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资格。
(二)评选程序
学校工会原则上每两年对二级单位教职工之家建家进行考核评审一次。
1.建家自查
各分工会根据《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对照“建家”考核内容和评分要素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数在80分以上,方可提出申报“合格教职工之家”;自评分数在90分以上,方可提出申报“先进教职工之家”;自评分数在95分以上,方可提出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教职工之家建设原则上逐级申报。
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分工会,向学校工会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申请应包括两年来建家工作情况总结。
2.考核验收
(1)学校工会组织人员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分工会会员进行随机抽查,听取教职工对建家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会员满意度得出会员评分。
(2)学校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根据建家考核标准对预审合格的各分工会进行考核评审,得出学校工会评分。
(3)学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分工会进行评审,通过听取申请单位的工作汇报、答辩,查阅文件、活动档案资料,实地考查等,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打分确定专家评审分数。
(4)考核评审小组按照建家考核标准的6个方面、16个测评要素,比照实际建家情况进行打分。
3.考核推荐
对于申报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的分工会,由学校工会成立的考核评审小组对分工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及评选,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北京市教育工会。
(三)考评机构
学校成立“建家”工作考核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分工会主席组成。由党委主管书记任组长,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建家工作及教职工之家考核评审工作。
教职工之家建设与评审工作要列入学校工会当年工作计划。
(四)考核标准
按照《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教职工之家,90分为先进教职工之家,95分为模范教职工之家。
(五)建家要求
(1)各分工会在创建两年之内,须申报合格教职工之家。
(2)学校工会所属各分工会均须参加教职工之家建家工作,并接受考核评审验收。
(六)奖励办法
1.学校工会对新获得学校合格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进行通报,颁发奖牌和证书,并拨发一次性工会工作经费予以奖励。
2.学校工会设立专项经费,对新获得市教育系统、市级以上的教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和参与复评的分工会,给予一次性工会工作经费补助,专项用于分工会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建家工作水平。
(七)动态管理
坚持教职工之家建家等级动态管理,学校工会负责对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进行考核、审定、推荐上报、奖励,并定期对各等级教职工之家按照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复查抽查验收,根据实际工作和考核评估情况对建设中的教职工之家有权做出升级、通过或降级处理。
学校工会每次考核验收按照标准根据得分情况,授予建家相应等级称号,获得下一级称号两年后可申报高一级教职工之家。
未尽事宜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中国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音党发〔2017〕3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
指标 |
测评要素 |
主要检查内容 总分:100分 |
1.党政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 (20分) |
1.1党政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建立保障机制,形成党政工共建一个家工作局面(10分) |
1.1.1设有分管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建立定期研究和指导工会工作的制度;(2分) 1.1.2党政每年至少专门研究工会工作一次,年度党政工作计划和总结包含工会、教代会工作内容;(3分) 1.1.3建立分工会主席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或参加院系(处)务会工作机制,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权益等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3分) 1.1.4建家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记录完整。(2分) |
1.2党政重视和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个伍建设,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必备条件(10分) |
1.2.1分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或享受同级待遇;(3分) 1.2.2分工会至少要有一名劳模先进或一线教职工担任兼职副主席;(2分) 1.2.3行政对分工会开展“建家”及工会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3分) 1.2.4党政支持分工会干部工作,为分工会提供基本工作条件;(1分) 1.2.5落实教职工活动场地与器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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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民主管理制度(20分) |
2.1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指导方针,教代会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四项职权得到落实(12分) |
2.1.1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制定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2分) 2.1.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教代会程序规范、内容完整;(2分)☆ 2.1.3设有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积极发挥作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分) 2.1.4教代会代表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具有校级教代会代表提案,提案满意率达到80%以上;(2分) 2.1.5落实教代会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1分) 2.1.6制定涉及教职工权益重大事项的决策经教代会审议通过;(2分)☆ 2.1.7二级教代会资料齐全,规范存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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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依据《北京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度高(8分) |
2.2.1建立院系(处)务公开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3分) 2.2.2每年教代会做院系(处)务公开报告;(2分) 2.2.3教代会代表对院系(处)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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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职工权益维护 (11分) |
3.1维权机制健全,沟通渠道畅通(5) |
3.1.1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教职工自我维权意识;(2分) 3.1.2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心灵驿站,疏缓教职工心理机制;(1分) 3.1.3建立教职工表达意愿的畅通渠道,做好上传下达工作。(2分) |
3.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健全,有效调解劳动人事争议(3分) |
3.2.1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作制度;(2分) 3.2.2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无群体上访事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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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建立送温暖机制,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3分) |
3.3.1建立动态困难教职工档案;(1分) 3.3.2建立送温暖长效机制;(1分) 3.3.3积极宣传、组织教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险,赔付、慰问及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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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职工队伍建设 (17分) |
4.1开展形式多样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5分) |
4.1.1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师德师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为载体,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活动;(2分) 4.1.2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工会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知识竞答合格率在90%以上,参与率在80%以上;(1分) 4.1.3开展师德榜样(先锋)、工匠精神等选树和学习先进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向学校工会报送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新闻稿件,1~2篇,图片3~4张;(1分) 4.1.4建立劳模等优秀教职工档案。(1分) |
4.2搭建教职工提高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平台。 (6分) |
4.2.1组织教职工职业能力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参与率高;(2分) 4.2.2建立青年教师职业发展助推机制,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参与率达到95%以上;(3分) 4.2.3开展教育创新工作,加强新入职教职工服务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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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丰富文体活动形式,创新载体,营造和谐校园文化(6分) |
4.3.1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化体育活动;(1分) 4.3.2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参与率高、参与面广;(3分) 4.3.3注重社团建设,活动内容丰富,教职工参与积极性高;(1分) 4.3.4积极组织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活动任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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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会组织自身建设(22分) |
5.1工会工作规范,教职工入会率高(8分) |
5.1.1分工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3分)☆ 5.1.2工会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有序,会员会籍清晰;(2分) 5.1.3工会会员信息采集、更新及时,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2分) 5.1.4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干部配备到位。(1分) |
5.2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工作基础扎实(9分) |
5.3.1党政领导重视关心建家工作,为建家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2分) 5.3.2工会小组能覆盖所有单位,能积极开展各种活动;(2分) 5.3.3因地制宜为教职工群众提供活动场所及设施;(2分) 5.3.4教职工之家使用率在60%以上;(1分) 5.3.5有基层“建家”升级工作计划;(1分) 5.3.6工会小组及教职工积极参与“建家”活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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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重视工会理论研究和调查工作(2分) |
5.4.1组织或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工会干部理论学习;(1分) 5.4.2开展工会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围绕教职工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或提出提案、建议案等。(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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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工会经费(3分) |
5.5.1经费收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科目使用合理,账目清晰、签批规范,建立大额支出经主席办公会决定的制度;(1分) 5.5.2建立经费使用预算和决算制度;(1分) 5.5.3建立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台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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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会特色工作(10分) |
6.1创新(6分) |
6.1.1形成实效明显、特色突出、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6分) |
6.2获奖(4分) |
6.2.1获得学校或学校工会表彰奖励;承办学校工会校级活动;(2分) 6.2.2承担学校工会调研课题或者改革任务试点。(2分) |
注:1、带“☆”项目对各级教职工之家验收为一票否决。
2、总评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教职工之家,90分以上为先进教职工之家,95分以上为模范教职工之家。
自查分: (请注明各分项得分情况)
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