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的通知
国音工发〔2024〕12号
各位代表: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京教工〔2014〕39号)和《中国音乐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中国音乐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征集学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请各位代表高度重视并做好提案工作。
一、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发展、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工资分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生活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二、提案征集要求
1.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提案内容应具有一定代表性,应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建议意见要力求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个人问题不作为提案内容。
2.代表对自己提出或附议的提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事实清晰,立案明确。提案议题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即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和意见建议。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每件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五名以上正式代表(含五名)附议。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提案均不予立案。
代表提案内容如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其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
3.根据《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制度》(国音党发〔2016〕44号)文件规定,每名代表原则上任期内应提交至少1份代表建议。
4.请各位代表认真准备,2024年7月12日前将提案表(纸质版)交至学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410室),联系人:邢亚楠,联系电话:64887393。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工会邮箱ccmgh@ccmusic.edu.cn。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