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音工发〔2023〕21号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为全面精准掌握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关心帮扶困难教职工,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根据《中国音乐学院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国音发〔2017〕36号)和《中国音乐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金发放办法》(国音发〔2017〕37号)《中国音乐学院工会送温暖工作办法》(国音工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工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困难职工的摸底调查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调查摸底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及家庭。调查摸底范围主要包括: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困难教职工家庭。
2、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按医保规定)、突发性灾难、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过大,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上报、审批流程
1、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中国音乐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政府认定低保、当年疾病治疗支出单据、配偶收入证明等),经所在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工会。
2、校工会对困难教职工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后,提交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名单学校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
各部门将困难教职工相关材料于11月24日(下周五)中午11:00前上报至工会(办公楼410室)。
联系人:田彬,联系电话:64887393。
请各部门及时、准确将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到本部门全体职工,对困难教职工情况认真核实,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在申报之列:家庭拥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2套(含)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因违法、违规造成家庭债务或家庭负担过重的。
附件:中国音乐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